毕业生报到证\调整就业去向(改派)\报到证遗失补办等手续办理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3浏览次数:664

一、个人办理报到证手续办理程序
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可申请个人办理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由学校审核填写);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3)毕业证复印件(毕业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成功查询)。
2、学校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派遣数据,生成报到证号,并确认打印
3、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报到证》
二、毕业生调整就业去向(改派)手续办理程序
指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各种情况需改变就业去向,即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报到证》。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或《申请报告》(学校集中办理时所需);
(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需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4)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2、学校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改派数据
3、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新《报到证》
三、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办理程序
(一)两年择业期内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或《申请报告》(学校集中办理时所需);
(2)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或证明《报到证》遗失的有效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补办《报到证》
(二)超过两年择业期
1、材料准备
(1)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样式见本手册附件6);
(2)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
(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签字盖章
四、资教生(农村教育硕士)派遣(改派)手续办理程序
(一)服务期间申请将户档迁往服务县(市)有关手续的办理
1、材料准备
(1)原就读学校出具办理派遣(改派)手续的申请;
(2)服务县(市)的接收函或资教协议书;
(3)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户档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的无需此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报到证》,凭《报到证》办理户档迁转手续
(二)服务期满后申请办理派遣(改派)手续
1、材料准备
(1)原就读学校出具办理派遣(改派)手续的申请;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3)服务期满的证明或鉴定复印件;
(4)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户档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的无需此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报到证》,凭《报到证》办理户档迁转手续
(三)服务期内解除资教协议申请办理派遣(改派)手续
1、材料准备
(1)原就读学校同意解除资教协议的意见及办理派遣(改派)手续的申请;
(2)服务县(市)教育局同意解除资教协议的书面意见原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4)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户档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的无需此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报到证》,凭《报到证》办理户档迁转手续
五、升学后提出就业的毕业生派遣手续办理程序
指毕业生在统一派遣结束后,因各种原因放弃升学重新就业需办理报到证。
1、材料准备
(1)原毕业学校《申请报告》;
(2)录取院校退函原件(即同意其退学的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报到证》
六、提取托管档案的办理程序
1、户口档案托管表(如遗失请本人书写遗失声明)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1、2材料外,请附上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