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3浏览次数:440

各教学院:

    2015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内容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规定,只有同时具备如下条件者,才能正常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  

    1、具有黄冈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学籍;

    2、德、智、体、美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

    3、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对照《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并填写《黄冈师范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核表》(见附表)。

    2、凡毕业前仍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正常毕业。

    3、校级任选课未达到规定学分的毕业生不能正常毕业。

    4、未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者及未通过答辩的不能正常毕业。

    5、实习、实践未完成或不及格者不能正常毕业。

    三、其他事项

     1、毕业前仍有课程不及格、毕业论文和答辩未完成的学生,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可重修课程,补论文和答辩,双数学期课程重修的学生参加6月底的期末考试,待成绩出来,各学院马上对此部分学生重新进行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7月发放相应证书,如重修成绩仍不及格或毕业论文仍未通过者将发放结业证书。  

     2、因课程成绩补考门数太多,学位课程平均分过低,即使参加重修也无法正常毕业者,应当在同年级学生毕业前三个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留级,否则将以结业处理。  

    《黄冈师范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核表》请于5月18日前上交教务处。

    附件:201541391424613.xls

 

教务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