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展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5-03-08浏览次数:473

各教学学院: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我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双数学期(2、4、6学期)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经下一学期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2.成绩不理想,想重修刷新成绩的非毕业班学生

    3.因课程不及格未正常毕业的2014届毕业生。

    4.西区体院上学期未能重修书法的学生。

    二、重修课程

    重修课程在本学期开设有的;毕业班其它学期不及格的课程且在本学期开设有的,可参加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为不影响正常课程学习,非毕业班学生一学期重修课程不得超过三门。(毕业班学生单数学期的书法、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大学体育等课程可参加本学期开课的相应班级重修)

    三、重修办理

    1.“双数学期学生不及格表”已在教务在线公布,请各院通知学生查看,同时让学生登录教务系统仔细核对,以免失去重修机会。

    2.学生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下载,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学生本人到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申请重修,经批准后到相应的班级学习;

    3.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只能参加以后学期的重修;

    4.成绩不理想要刷新成绩的非毕业班学生,应携带《课程重修申请表》和成绩单前来办理;

    5.所有参加重修的学生生需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期末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要办理重修课程缓考手续。

    四、重修报名时间时间

    1.不及格学生重修报名时间:3月10-13日

    2.其他类型学生重修报名时间:3月16、17日

    五、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主要为插班重修。除大学体育和有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外,特殊情况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批准可自学;因教学计划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由开课学院指定一门相近课程重修。

    参加重修的学生,编入相应班级学习和跟班考试;因课程冲突等原因不能跟班听课的,本人可提出自学申请,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任课教师签章确认后,报开课学院备案。自学重修的学生应按要求完成作业,并计入平时成绩,同时跟班考试。

    六、重修课程成绩认定

    1.重修课程的总评分数为该课程最终成绩;

    2.成绩不理想学生的重修课程以本次重修课程总评成绩为最终成绩,以前成绩作废;

    3.未办理重修手续或无故未跟班学习的,重修成绩不予认定;

    4.任课教师将重修学生成绩上报给开课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报教务处登分。

教务处

201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