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我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双数学期(2、4、6学期)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经下一学期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2.因课程不及格未正常毕业的2018届毕业生。
3.缺校级选修课学分的未正常毕业的2018届毕业生。
二、重修课程
1.重修课程在本学期开设有的;
2.毕业班其它学期仍不及格的课程且在本学期开设有的,可参加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毕业班学生单数学期的书法、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大学体育等课程可参加本学期开课的相应班级重修,大学英语除外)。为不影响正常课程学习,一学期重修课程不得超过三门。
三、重修办理
1.“双数学期学生不及格表”已在教务在线公布,请各院通知学生查看,同时让学生登录正方教务系统仔细核对本人考试成绩,以免失去重修机会。
2.学生办理重修时,应根据自己课表的空闲时间选择重修班级及任课教师(通过正方教务系统可查询其他班级课表),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下载《课程重修申请表》,报学院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学生本人带至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厚德楼208)申请重修,批准后须到相应的班级学习;
3.毕业班单数学期课程本学期开设有的,学生持办理完的申请表到学业指导中心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4.结业学生报名重修手续请参看第2条;
5.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只能参加以后相应学期的重修;
6.所有参加重修的学生需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期末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要办理重修课程缓考手续,如未办理手续,取消补考资格,继续办理重修,直至课程及格。
四、重修报名时间及确认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5日---3月22日
确认地点:厚德楼208办公室
五、重修方式
参加重修的学生,编入相应班级学习和跟班考试;
因课程冲突等原因不能跟班听课的,本人可提出自学申请,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任课教师签章确认后,报开课学院备案。自学重修的学生应按要求完成作业,并计入平时成绩,同时跟班考试。
因教学计划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由开课学院指定一门相近课程重修。
六、重修课程成绩认定
1.重修课程的总评分数为该课程最终成绩;
2.未办理重修手续或无故未跟班学习的,重修成绩不予认定。
教务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