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确保教学活动正常开展,教务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执行依据
1、2016级、2017级、2018级各专业、以及2019级非师范专业以2016年版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其中2018级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两个师范专业按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
2、2019级师范专业按照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
3、卓越班、双学位的开课以当年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4、凡因特殊原因需要作出计划调整的,单位应填写《黄冈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微调申请表》专门书面报告教务处,经教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教学任务安排前期准备工作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排课前,应做好以下基础性工作:
1、师范类专业完成2019年版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期)录入教务系统工作。检查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执行计划中各年级录入学期,学时,学分,建议修读学年、学期,允许修读学年、学期是否完整。
2、按教务处统一安排,明确本学院需要劳动值周班级的劳动值周周次。
3、常规教学任务安排前,按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本学院学生外出实习、校内实训、专业实习、课程实践(以下简称实践课程)周历表。因各种原因实践课程需要作出计划调整的,单位应填写《黄冈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微调申请表》专门书面报告教务处,经教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4、教学任务安排时要通盘考虑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专业实习、课程实践等周次的合理安排,做排课数据时应将外出实习、校内实训、专业实习、课程实践一律进教务系统排课,杜绝实践课程与理论课课程冲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需在学期中要外出进行专业实习实践的,专业所在学院要负责协调本学期本专业所有公共课的课程安排。
5、原则上理论课、实验课不安排在晚上或周末上课,确有需要在晚上或周末安排的,需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向教务处报备。
6、开课单位在排课前课程所在单位需向教务处相关科室提交《教学任务报表》;学生所在单位须向教务处相关科室提交《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需求报表》。
三、任课教师选用资格
1、我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人事处认定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方可担任主讲教师,凡未达到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需学院单独申请(申请时需复印个人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由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担任少量课程的主讲教师。
2、我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人事处认定为无职称或助教的教师,可担任专业课课程助教。
3、凡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不得担任主讲教师。凡外聘教师由学院向人事处申请,按人事处相关制度执行。
4、下学期有外出带实习或其他原因不在校的老师,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学任务。教务处课表发布后,不再接受类似更换任课教师的情况。
5、凡2019年新进教师,未有助教经历的,必须至少担任一学期助教,其它未取得讲师职称已经申报一学期助教的,仍然可以申报助教。助教申报原则上一门课程一个教学班安排一位助教。
6、请各开课学院严格按照以上原则对任课教师进行审核、教学任务安排。
四、教学任务安排周次分布
1、根据校历安排,第一学期于2019年9月2日正式上课(校历第1周周一)。第5周国庆放假不排课。第18至19周为期末考试周。因此,本次排课执行周安排在1至4周、6至17周共计16周。
2、少数因为劳动周原因需要调开一周的课程,需要分段排课,将调开的一周单独排入课表执行(本次由教务处技能科统一排进课表)。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周”提前做好安排。
五、教学任务安排方法说明
此次教学任务的编排,教务处将开放各教学学院课表编排权限,由各教学学院排课工作人员在教务处工作人员组织下共同完成。主要方法如下:
(一)各教学学院在教务处工作人员组织下完成好教学任务安排前期准备工作,需提交实践课程周历表,教学任务安排表,由分管教学(实践)副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相关科室(同时提交电子稿)。
(二)各学院要通盘考虑排课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排课。课表编排完毕后,各相关学院需对本院课表及时进行认真检查,防止错排、漏排或多排。
(三)理论课编排:
1、各教学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参照样表向教学科提供教学任务安排表备案。教务处教学科根据教学学院提供的教学任务安排表和录入系统的人才培养方案,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生成开课数据(数据来源于各专业相应版本的人才培养方案),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提供的教学任务安排表直接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开设双学位的专业和有卓越班的学院,要求同时提交下学期开课信息(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和任课教师),并在教务处工作人员指导下将数据录入系统。
2、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时,各单位应充分考虑教师因素,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对于已经确定下学期需外出或准备外出的教师,一律不应安排教学任务。对学期中间返校、确需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单位再另行专门报告教务处,经批准后可安排少量教学任务。
3、各单位应认真研究相应版本的教学执行计划,避免出现漏课或重复开课的情况。承担公共课、外单位专业课的单位,必须弄清楚下学期需开课专业、年级的计划,发现漏课、重复开课的,应及时在教务系统中作出修改。
4、为保障教学质量,各学院在进行教学班级组合时,应严格控制教学班级规模,全校性公共课合班教学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专业课排课不能超过两个自然班;合班教学的教学班命名建议按照统一的命名规则(专业2个字+年级4个字和序号)进行;实验课不允许合班上课,不按要求排课的,年终在学院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
5、各教学单位做好开课数据后,教务处教学科审核开课数据,并进行初排。初排结束后由各相关学院根据学院需要自行调整或补充编排课表。
6、公共课排课说明
(1)美术学院有艺术采风采课程,学生外出艺术采风时间应该在上一学期第14周之前确定下来;大学体育排课不纳入学校统一分项目选修,采用单班上课;艺术类课程未采用分级教学,大学英语排课时应合理避开。
(2)劳动课的处理,专业课、公共课排课时(不含大学体育分项选修、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应合理避开;学生劳动周分项选修大学体育、分级教学大学英语课照上,其他公共课及专业课避开,学生在其无课时间上劳动课。
(3)教学任务安排顺序为:
①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全校选修的分项目教学和分级教学课程;
②劳动课;
③公共必修课(思政类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计算机基础等);
④专业课;
⑤低年级实习、实训课程(安排在假期或学期中周六、周日)。
六、选修类课程开课选课说明
1、校级选修课安排见群文件“2019-2020第一学期校级选修课教学任务安排”。
2、校级选修课开学第一周开放系统供学生选课,2018级学生的《大学体育》课程,2018级、2019级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分级教学的《大学英语》课程以及相关专业分方向课程将在开学前一周期间开放供学生选修。
3、各类选课通知学生,并提醒具体选课要求及注意事项,通过教务在线进行正确选课。
七、排课时间及流程
1、6月24日前,各单位须将20191学期的教学任务报表按人才培养方案指定好,经过学院领导同意,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公章交教务处教学科,并在教务系统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2、6月24日,教务处根据教学学院录入的人才培养方案,形成20191学期开课数据初始数据。
3、6月26日,各学院安排专人到厚德楼1718集体做排课数据,学习手工排课及手工调课。
4、6月26日开始,各教学学院对课表进行初排,并对课表按需求进行手工调整。
5、7月7日,课表初稿定稿,7月10日前,教学学院检查学院课表。
6、8月19日前后(以教学科通知为准),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教务在线选修《大学英语》、《大学体育》、专业方向课。
7、下学期开学前两周教学任务打印前,各教学学院仍可根据需要调整自己学院的课表。
8、下学期开学前五天,打印教学任务报表,课表定稿,原则上不再调整。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指定责任心强、能力强的专人负责排课,以便及时高效完成排课任务。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工作流程,按时完成相关阶段的工作任务。
3、教务处收回排课权限前,学院可按需求自行调整课表。教务处收回排课权限后(即教师任务报表打印后),原则上不允许再调整课表,确有必要调整的,由学院提供调课单,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相关科室调整。超过规定调课次数的(一学期一个学院不得超过5次),按规定将在学院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
教务处
2019年6月17日